作者:admin时间:2012-01-17 11:08:56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8年8月31日第五次会议中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新个人所得税法”),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个人所得税法税务重要修改如下:
1.收紧税务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针对税务居民身份中“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中“满一年”修改为“满一百八十三天”。
2引入反避税机制。新个人所得税法中新增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补征税款,并加收利息。高净值人士使用BVI、香港等海外控股公司作为投资的平台,将面临反避税条例的挑战。高净值人士若没有合理的税务安排,将面临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3引入“离境清税”制度。个人需要移居海外而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新个人所得税法税务重要修订将对高净值人士和相关人员带来如下几方面的影响:首先,加强税务监管的法律基础,特别是对反避税的授权,意味着征管机构能够在一个很大的范围内对纳税人的交易进行重新调整定性。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观察这个规定的影响:
1) 对境内高净值人士的交易安排和影响。 个税修改后采用将183填界定为税务居民的标准,那么对于一些在中国生活而持有外籍护照(含澳门和香港户籍)的中国人或外国人,在中国呆183天后,就成为中国税务居民。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有境外护照的中国企业家打着境外护照以避税逃税的想法要打水漂了。
2)助力CRS,境外账户税务风险更易暴露。对跨境避税交易的限制,对于跨境的税收交易,以往就是监管的重点,然而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往往使税务机关也缩手缩脚,不能名正言顺地开展调查和调整。以往有关税务居民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界限,使银行、税务机关等处理税务时存在很多疑惑,同时也给一些有意逃税的不法分子敞开一条道路。如今新个税的修改条例将183天作为判定税务居民的清晰标准,这有助于CRS发挥真正的作用。反避税的大网将对大量通过跨境交易结构和安排在海外以低税负取得、持有和转让资产的财富人群带来巨大的影响。